生成式大模型备案通常先确认服务对象、模型来源和对外提供方式,再梳理训练数据、数据标注、安全措施和内容测试,完成产品整改与安全评估材料,随后按属地要求提交并跟进反馈。
01先确定谁在提供什么服务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向境内公众提供生成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的服务。通过可编程接口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也属于办法所称的服务方式。
项目开始时应先确认申报主体、基础模型、训练或微调方式、产品运营主体和实际用户。模型研发方、技术提供方和应用运营方可能不是同一主体,材料需要把关系说清楚。
02备案材料要覆盖完整服务链
- 模型架构、能力边界和训练过程
- 训练数据来源、处理、标注和质量控制
- 内容安全、个人信息、知识产权和未成年人保护
- 输入输出审核、投诉举报和违法内容处置
- 安全评估、内容测试、问题整改和复核记录
- 用户协议、生成内容标识和上线公示安排
03备案完成不等于治理结束
国家网信办持续汇总发布已备案和已登记信息。已经上线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应在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面公示所使用的已备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情况,并注明模型名称和备案号。
模型版本、语料来源、产品功能和服务对象变化后,原有评估与材料可能需要更新。项目应保留持续合规机制。
官方依据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整理,更新于 2026.07.13。具体申报路径以产品实际情况和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